天根新闻


正 义 不 仅 要 实 现 , 而 且 要 以 人 们 看 得 见 的 方 式 实 现 。
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,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.

您的位置:

首页 - 天根新闻 - 行业资讯
因假离婚而引发的纷争
发布时间:2021-11-27 11:52:59      点击次数:267

近期济南法院的离婚诉讼数量呈大幅上涨趋势,其中“假离婚”便是近年来呈现出的新事由之一。为了生二胎、买房、躲债等种种原因,一些夫妻不惜钻法律的空子,炮制假离婚协议。孰料到头来,往往“机关算尽太聪明,反误了卿卿性命”。济南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广大市民“假离婚”有风险,假戏真做将使人追悔莫及。

        2012年、2013年,济南某法院受理离婚纠纷案件分别为861宗、924宗,2014年前三季度,该院已受理离婚纠纷案件722宗,超过去年同期水平。律师告诉记者,导致案件当事人双方离婚的原因日渐多样化,“假离婚”便是近年来呈现出的新事由之一

 

         国内常见假离婚典型案例


        一、 为生二孩和落户“和平分手

        家住深圳的张小姐与武先生于2009年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女。双方于2012年4月离婚,并先后签署《自愿离婚协议书》、《补充协议》分别对小孩的抚养以及房产、股票、存款的分割作出约定。这看似普通的“和平分手”,背后却隐藏着的不可告人的故事。

        2013年,张小姐到法院起诉武先生,要求法院确认其离婚无效,并对夫妻双方财产重新分割。在起诉状上,张小姐道出离婚缘由,2012年初,她再度怀孕,为解决二胎的出生和户口问题,经武先生不断劝导,她答应“假离婚”。武先生否认“假离婚”的说法。双方各执一词。法院最终驳回了张小姐的诉讼请求。

       一济南离婚律师点评:为了儿女,父母甘冒任何风险,但一个新生儿的诞生,却以一个家庭的破裂为代价,这样的付出是否过于惨重?一个鲜活的生命,在他出生之后,首先面临的是父爱或者母爱的缺失,这样是否过于残忍?如果父母真的爱孩子,那么,选择让小生命来到这个世界,就该让他享受到这个世界的幸福。

        二、为购买福利房假离婚

        王小姐与陈先生于2007年结婚,2012年5月离婚。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数月,王小姐购得一套福利房。

        2013年4月,陈先生到法院起诉,要求法院判令其与王小姐离婚协议无效,并拥有王小姐所购房屋一半产权。陈先生称离婚是因购买福利房需要,非双方真实意思,并指出离婚后二人仍共同生活,二人工资仍由王小姐保管。王小姐则认为,其与陈先生因性格不合离婚,协议内容真实有效,且所购福利房由其一人出资,至于二人仍共同生活,是因陈先生提出租住其房屋,所谓其保管的工资实际为陈先生每月上交的租金。该案经开庭审理,王小姐获得胜诉。

        济南离婚律师点评:拥有自己的房子,就一定叫做“家”吗?同屋异梦,只为追求一个“家”的躯壳,这样的“家”,夫妻只会渐行渐远。

        三、为让债主们追索无门假离婚转移财产

        张先生1988年来到沈阳,并迅速挖到了其人生中的第一桶金,当年,他与李女士相识并结婚。婚后,张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,李女士则在家里安心做起了全职太太。然而,从2010年开始,张先生的公司开始亏损,至2012年底,公司严重资不抵债。2013年4月,张先生与李女士协议离婚,二人名下房产、汽车、股票及大部分银行存款归李女士所有。2013年底,张先生公司宣布破产,因资产不足,部分债权人债权无法完全清偿。

        2014年3月,张先生到法院起诉李女士,称离婚“事出有因”,财产分配非真实意愿,要求其返还相关财产,李女士拿出双方签订的《离婚财产分配协议》,拒不返还涉案财产。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,《离婚财产分配协议》系双方自愿签订,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合法有效,最终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。

        张先生想通过假离婚,让债主们追索无门,殊不知自己也无门可回。他用“假离婚”来躲避债务,看似手段高明,却聪明反被聪明误。

        济南离婚律师提醒:假离婚反悔,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确实是“假离婚"的情况下,法院一般不会支持。所以奉劝一些当事人,别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
您感兴趣的新闻